第三百二十三章 月之子浑身都是宝啊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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萨沙修女并非是恒我的共舞者,而是“宴者”的修女。

宴者是恒我极少数的使徒、共舞者、情人与追随者。

他并非是人类、也不是精灵,而是巨龙。

所有月之子的血,追根溯源都来自于宴者,正因如此月之子也被称为龙之子,他们才有不死不灭的特性以及吞食幻魔以成长的能力。

而萨沙修女就是初代月之子的母亲。

她是侍奉宴者的仆人、同时也是宴者的情人。

她接受了恒我的赐福,生下了具有龙血与神血的第一位月之子——并非是死后转化,而是从诞生开始就是月之子。

不过萨沙修女虽然是月之子始祖的母亲,但她终究只是使徒的追随者。

也正因如此,即使她的儿子后来都已经成为了“血天司”,但她依然只能作为“修女”而被供奉、没能得到单独的名号与祷词。

毕竟血天司既然选择成为了天司而不是使徒,那就说明祂仍然有着叛逆之欲——毕竟天司是可以争夺柱神之位的,而使徒是不可能的。

——当然,也有可能单纯是因为恒我不想收他。

一般像是这种特殊的存在,是不允许公开供奉的。

教会通常只允许供奉九柱神及其直系使徒,各道途的天司、天司的使徒以及使徒们的追随者,虽然同样也在梦界,但祂们几乎都不在教会祭祀的名单中。只有少数例外能得到比较友好的态度。

但除非必要,否则教会也不会公开取缔这些教会——前提是供奉的是真正在梦界的神、而不是随便编了一个名字的敛财组织。

主要也是怕得罪神。不供奉祂们是不知道有哪位使徒或者柱神和祂们关系不好;而不取缔是担心可能有哪位使徒或者柱神和祂们关系太好。

这就好比说一个人的坏话,但是这个人朋友的朋友可能就是自己的上司;而他另一个朋友可能就是你上司的仇人。在这个情况下帮也不是,不帮也不是……教会只能尽力保持一个中立态度。

因此这些没有九柱神教会派遣牧师、但也没有被禁止与取缔的小型教会,就被称为“秘修会”,处于教会法的灰色地带。

大意是你们圈地自萌就行。别闹出什么大事来,我们也就不管了。

而萨沙修女在死后成为了“爱”与“奉献”两个道途的幻魔。

牧师的进阶职业“燃炬者”的五十级毕业套装,就是“萨沙修女的圣宴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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